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津财会〔 2021 〕 16 号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
按照《财政部 关于印发<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的通知 》(财会〔 2017 〕 1 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从 2016 年度开始每年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并逐级上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 21 〕 6 号) 文件 安排,现开展天津市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总体 要求
(一) 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二) 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区、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 2020 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三)认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各区、各部门应当根据《 20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 数量 的所属单位 (市级主管部门不少于 2 户,区财政不少于 5 户 ),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市财政局将 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审核检查。
( 四 ) 全面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各区、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 、 编报 范围、 方式、报送内容和时间
按照《管理制度》中“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报送要求,各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 编报 范围。20 20 年度内部控制填报范围为 市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本次填报。
(二) 编报方式。20 20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采取网络填报的方式,各区、各部门、各单 位请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 系统”填报(天津会计网“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栏目;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与上年相同,忘记密码的,请联系技术人员进行重置 )。
(三)报送内容。各区 、各 部门在系统中报送完成后,还应当报送 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将 纸质版报送材料 扫描为 PDF 格式后,发送至 czjxieying@tj.gov.cn (邮件标题注明“2019 内控报告”)。
(四)报送时间
- 各区财政 局请 于 20 2 1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对区属行政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本区 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报送市财政局。
- 各市级主管部门 请 于 20 2 1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所属行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本部门 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报送市财政局。
-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要 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三 、 其他 事项
( 一 )核对基础信息。市财政局已将原 201 9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系统中的用户基础信息同步到 20 20 年度编报任务中。各区、各部门 在正式开展 20 20 年度 内控 报告编报工作 之前,应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录入”,进入 20 20 年度编报任务界面,对系统中单位基础信息进行核对。核对事项包括对单位基础信息的修改、新增或删除,新设立的单位作为新增用户填报。单位基础信息需要修改的,请填写《 20 20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基础信息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czjxieying@tj.gov.cn (邮件标题注明“内控基础信息修改”),由工作人员统一修改。单位基础信息无误后,方可继续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二)关 于内控报告编报审核资料。20 20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有关单位基础信息表、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报告格式 等 请在 天津会计网 ( http://tjkj.cz.tj.gov.cn )“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三)关于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培训。市财政局将于 5 月中旬 组织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线上直播培训,并在天津会计网和微信工作群发布直播二维码,请各区、各部门组织所属单位及时观看。
202 1 年 4 月 26 日
(联系人:解莹 ; 电话: 23205772 ; 传真: 23205722
技术支持: 23253891)